Saturday, November 24, 2007

永远的摩登少年-1976

1976
夜晚, 在回程的巴士上听着刚从吉隆坡Tower Records买的1976«方向感», 那份喜悦我还记得… 已是七年前的事了.

时间过得好快, 转眼间后朋克少年已不在年少.

那时听1976总觉得主唱阿凯有一股浓烈的Suede腔, 唱法狂放不经修饰, 实在很到肉. 也许初出茅庐吧, 曲风还不成熟, 有许多英伦乐团的影子, 不过却可见他们把这些独有的英伦养份吸收得很丰富. 很欣赏他们对音乐的坚持, 在独立圈子中他们能把自己的乐团经营的非常好是不容易的事.

到了这张«耳机里的新浪潮», 这群摩登少年的态度依然朋克, 依然歌颂青春, 依然流露出对香烟, 酒精和舞池的热爱.

青春之所以残酷, 只因飞逝得太快. 听1976的歌, 你会感受那一份活力, 缅怀起青春期时所干过的疯狂事情, 一切是那么美好.

留不住青春不要紧, 至少那份感动是久久不散的.

Tuesday, November 20, 2007

霉事之二

他在路旁截停了正在驾驶着的我. 基于惯例, 我也把车停在一旁等他查办.

当他向我询问知不知我自身所犯何错时, 我反思了片刻, 也清楚的知道刚从家里出来的我在正行驶不到五分钟的车程里并没触犯任何交通规则.

就反问他我何错之有?

他那典型的中年臃肿身段紧套在不称身的制服里, 宽松肥大的脸庞上架着一幅廉价墨镜, 微微上扬的嘴角满是胡须正不温不火的对我说:

"先生, 刚才你路过交通灯的转弯角时没系上安全带."

呆了, 真的呆了, 一脸茫然的问他会不会搞错了呢? 我身上的安全带一直都紧扣着, 何来没系上啊? 胡闹也该有个限度吧.

他见我不认, 就板起脸孔叫我不必狡辩了, 他的上司已在之前的交通灯转弯处作了埋伏, 清楚的看见我没系上安全带.

干! 你们官字两个口, 说了就算吗? 我当然不服, 继续与他争辩. 看他那幅德性, 无非是想套些钱找咖啡喝的, 不过这样诬赖我就太过份了. 争论了一会儿, 应该是见我迟迟未有行动(给咖啡钱), 他就对我说:

"好吧, 你要投诉的话就上法庭投诉去, 我不理了, 现在就开罚单给你!"

在如此的情况下一个普通市民能做些什么呢? 他说有错你说没错, 他是官爷你是贱民… 干他妈的, 就这样啃下了这张冤单!

也有想过上警局投诉的, 但想到必需搞上法庭如此麻烦也就作罢了. 套友人的话:" 才一张没系安全带的罚单而已, 算啦, 破财了事, 别因小失大啊."

他妈的交警, 算我倒霉!

Monday, November 19, 2007

盗文

无意中发现, 我的文章被盗用了.

copycat
盗文: http://visual-graphic.blogspot.com/2007/11/blog-post.html

原文: http://tankleman.blogspot.com/2007/06/blog-post_22.html

不懂这位朋友是无心还是有意, 如果想借以引用的话, 至少注明出处吧, 原文照抄的又算什么意思呢?

请尊重别人也尊重你自己吧!

共勉之. 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