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December 06, 2013

再見暗公鳥



應該這麽說,我喜歡早晨的朝氣,但是我更愛夜晚的寂靜。多年以來深夜帶給我無限樂趣,是我難得獨處的時空, 不到夜半兩三點鈡也不捨得睡去,這習慣根深蒂固,我也樂在其中。

不過如今這習慣則無法再繼續了,我的隨性受止於責任,迫使得和多數的一般人一樣早睡早起去上班。以往的彈性工作時間變成定時的朝九晚六,實在有點難以適從。

當初我不屑於打工生活的主因之一就是定時上班的規範,還有不想一直聽命於人。那時候初出茅廬,骨子裡的叛逆基因作祟,總覺得自己不需要跟別人一樣也能活得精彩,就一股衝勁的自立門戶,凴著不懂哪來的自信對抗著大環境,雖然辛苦但還是快樂的居多,自由需要代價,這點我早就已經了解,所以至今仍然無怨無悔。

混混諤諤的生活就這樣過了十年,現在應該是我還自由債的時候了。因爲伴侶是個不折不扣的「正常人」,我的責任之一就是載她上下班,所以我必須配合她的生活節奏,過著普遍上公認的健康生活——早睡早起。正因爲這樣,我以前常常失眠的狀況逐漸改善了。早起的生活讓我看見過去所忽略的良晨美景,久違的清新空氣,性情也不再那麽急躁,這轉變真的還不錯。

唯我獨尊了三十多年,現在學習爲了別人而活也不算太糟,但是無論如何,我依然眷戀著往日美好的深夜時光,一有機會一定重蹈覆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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